关于组织中学音乐教师参与江苏省
“竖笛课堂教学及学生竖笛乐团组建与训练”培训的通知
各中学:
为提高我省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推进中小学器乐教学。江苏省教育协会音乐专业委员会、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将举办江苏省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竖笛课堂教学及中、小学生竖笛乐团组建与训练”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工作未满五年(含五年)的中学音乐教师必须参加。
二、培训时间
2010年7月5日——7月6日(7月5日8:00—9:00报到)
三、培训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随园音乐厅(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四、费用
1.培训费减免。
2.食宿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请各校组织相关教师准时参训,并通知参训教师自带高音或中音竖笛。
江宁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