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竹山中学

[转载]关于转发南京市卫生保健所《新学期传染病防控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3/7 12:01:33 阅读数:2311

新学期传染病防控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处理预案,认真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在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的同时应填写宁教体[2015]11号文附件二《南京市学校传染病报告表》,分别报区教育局和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多例疑似传染病病人确诊前也可以症状上报。

3、3月15日-4月30日为春季传染病流行高发期,执行“每日一报”制度,如无病例,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须向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零报告”。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每日汇总后报市教育局。

4、学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

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电话:84507582   84501132

18262639213

传染病上报邮箱:crbmryb@163.com

 

 

    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1、结合今年的食堂提升工程,各区要在本区“提升工程”示范食堂中积极推进智慧食堂试点,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硬件和监督管理水平,各区要加强对本区学校食堂的检查,督促各学校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饮用水管理,确保学生饮水安全,贯彻落实《南京市教育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为我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保驾护航。

2、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同时,各区要想方设法推动营养午餐工作,多听取基层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意见,收集整理营养全面、易于操作又符合南京本地饮食习惯的带量食谱反馈给市卫保所,我所组织专家对菜谱进行论证,好的菜谱将在我所网站公示,给全市学校创造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空间和场所,使得营养午餐改善工作更科学更实用。

 

 

南京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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