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市、区纪委关于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系统廉洁校园建设,力求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等方式,推动廉洁文化教育发挥“润物无声”的作用,着力形成学校内涵提升、师生廉洁意识养成、辐射带动社会的综合效应,经研究,决定于今年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区级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区各中小学共8家。
二、评选方法
1、申报推荐。各参评学校要根据《江宁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标准》(附一),在深入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二),并形成1000字左右申报材料。局纪工委监察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申报学校后,向区纪委、区委教育工委报送。
2、考评验收。区纪委、区委教育工委将择期会同局纪工委,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
3、命名挂牌。经考评合格后,区纪委、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将对验收合格单位进行表彰授牌。考评合格的区级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次年将纳入动态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各参评单位申报表务必于9月30日前上报局纪工委监察室。届时,区纪委、区委教育工委将会同局纪工委组成评审组,赴各申报候选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重要意义,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质量,务求实效。
2.发挥自身特色。各相关学校要结合教育系统和自身实际,及早谋划,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廉洁文化底蕴,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凸显特色,力求打造精品项目,并注意加强过程性材料的收集和管理。
3.落实长效管理。区教育局和各相关学校在做好创建工作的同时,将积极开展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不断发挥示范点的示范教育作用,不断增强示范点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同时,要不断放大“点”的效应,以点带面,发挥廉洁文化建设的辐射带动社会综合效应。
附一:江宁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标准
附二:区级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教 育 局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一
江宁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标准
学校应把廉洁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敬廉尚洁”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发掘和利用各种宣传资源,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政治思想教育的全过程。
示范点建设要达到“六个有”:
一是有切实可行的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各学校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制定学校开展廉洁教育的规划、方案和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的目标、内容、措施,形成相关工作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有符合青少年认知规律的廉洁教育教材读本、教案和教学骨干。根据学校类别、不同年级,将廉洁文化进校园理念和要求渗透融入学校德育工作之中。分类编写教学案例、读本等,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是有适应师生需要的丰富多彩廉洁文化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影响力、吸引力的寓教于乐的校园廉洁教育主题活动。
四是有固定的廉洁文化传播渠道和阵地。在学校图书馆设有廉洁文化书架,学校广播、报刊、网站有廉洁文化专栏、专页,学校文化活动有廉洁文化节目,学习和考察有廉洁文化内容等。
五是有完整廉洁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制度。明确督查考评的对象、时间、目标、方法和奖惩措施,确保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
六是有一套工作台帐。要及时收集、整理开展学校廉洁文化建设情况记录、活动评比材料、影像资料(照片、录像),形成一套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的工作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