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要求: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力争做到“八有、八规范、四满意”,“八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设施、有公开制度、有公开载体、有公开目录、有公开档案、有公开活动、有实际成效;“八规范” 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时限规范、步骤规范、组织规范、考核规范、总结规范;“四满意”即党员满意、上级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实现我校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覆盖,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组织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党在组织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