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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六不”要求
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展开招生工作及签约录取学生;
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
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
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
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南京市竹山中学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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