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党员坚定信念、履职尽责,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经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开展学校2017/2018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党总支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先进,理想信念坚定。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保持先进性。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党章党规。规范自身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3.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党章、讲话。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坚决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立足岗位创建,模范作用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在学校创建和党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比例
优秀共产党员按各支部党员数的15%评选。
四、评选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按照评选比例推荐人选。
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优中选优” 的原则,参照2017年党员评议结果,采取党员本人申请,党小组推荐,党支部研究决定,党总支审核的方式进行。
五、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务必6月8日前将本支部2017/2018学年度校优秀党员名上报党总支审批、公示。
2.各党支部要将此次评优活动作为庆“七·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党员进行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再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本支部建设,推动学校党建和其他各项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