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竹山中学

关于评选竹山中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5/31 11:26:27 阅读数:2926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党员坚定信念、履职尽责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经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开展学校2017/2018学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党总支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先进,理想信念坚定。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保持先进性。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党章党规规范自身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3.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党章、讲话。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坚决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立足岗位创建,模范作用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在学校创建和党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比例

优秀共产党员按各支部党员数的15%评选

四、评选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评选比例推荐人选

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优中选优” 的原则,参照2017年党员评议结果,采取党员本人申请,党小组推荐,党支部研究决定,党总支审核的方式进行。

、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务必6月8日前将本支部2017/2018学年度校优秀党员名上报党总支审批、公示。

2.各党支部要将此次评优活动作为庆“七·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党员进行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再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本支部建设,推动学校党建和其他各项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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