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竹山中学

南京市竹山中学竹山路校区2025年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25/5/22 19:38:07 阅读数:1441

南京市竹山中学竹山路校区2025年入学公告

根据《江宁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南京市竹山中学竹山路校区2025年七年级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竹山路校区招收施教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本校施教区范围为:

秦淮河以东,文靖西路-文靖路以南(含教工新寓),东沟巷-芙阁路-秦淮中学-宁中巷-新医路-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江宁体育公园-金箔路-莱茵达路以西,天元东路以北。

二、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竹山路校区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5531日前取得本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本校登记入学:

1.小学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二)购买本校施教区范围内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竹山路校区施教区范围内的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在本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入学办法

我校竹山路校区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页面有详细的指引和咨询电话)。网报时间为525-530周日-周五)。

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52530日(每天14:00-17:00)、62日(8:30-11:3014:00-17:00到竹山路校区的外外报告厅报名登记,并携带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810日前,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为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学校地址:东山街道竹新路58

招生咨询电话: 025-87187771  

                            南京市竹山中学

                           2025522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

Copyright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市竹山中学 管理登陆